安居天下 乐享人生

快人一步了解法拍房资讯

法院执行中拍卖房产的规定

北京拍多多 2020-06-24 13:44
5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法释〔2004〕16号规定全文: 第一条在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查封、扣押、冻结后,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进行拍卖、变卖或者采取其他执行措施。 第二条人民法院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进行变价处理时,应当首先采取拍卖的方式,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人民法院拍卖被执行人财产,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拍卖机构进行,并对拍卖机构的拍卖进行监督,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条对拟拍卖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价格评估。对于财产价值较低或者价格依照通常方法容易确定的,可以不进行评估。 当事人双方及其他执行债权人申请不进行评估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对被执行人的股权进行评估时,人民法院可以责令有关企业提供会计报表等资料;有关企业拒不提供的,可以强制提取。 第五条评估机构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后经人民法院审查确定;协商不成的,从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或者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确定的评估机构名册中,采取随机的方式确定;当事人双方申请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评估机构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第六条人民法院收到评估机构作出的评估报告后,应当在五日内将评估报告发送当事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当事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估报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评估报告后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 当事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评估机构、评估人员不具备相应的评估资质或者评估程序严重违法而申请重新评估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将司法拍卖借助庞大的互联网资源,可以使拍卖物品的价值得到最大的提升,最大限度的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利益,同时为分散在各地的网民创造了优良的购买环境,无形中扩大了竞拍参与机会。对竞买人来说,通过互联网这一技术手段进行司法拍卖,突破了时间和空间限制,足不出户,通过网络动动手指就可以充分的了解拍卖物品的详细信息和价格,并第一时间参与其中,使得参拍人数突破了空间和数量限制,极大增加参加拍卖的机会,使得拍卖物品成交价格的最大化, 最终彻底维护了案件当事人的根本利益。 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司法拍卖变卖规定(1)最高法院执行拍卖变卖规定(1)最高法院拍卖司法解释(3)法院判决出来多久拍卖(1)法院强制执行房屋拍卖(1)法院强制执行拍卖房子的程序(1)法院执行拍卖房子多久(1)法院执行拍卖房子流程需要多久(1)法院拍卖可以流拍几次(1)

编辑者:

分享到:

相关文章

更多+